依据《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服务指南》规定,在上海市参加考试并获发的全国导游资格证书和全国导游员等级证书,如若遗失可以申请开具证明(不补办证书)。证明的申请受理工作受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由上海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和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办理。受理情况报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批通过后,予以开具证明。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 4月1日起5个工作日内(4月1-8日)。
2.快递地点:上海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和人才服务中心(徐汇区岳阳路44号吕老师收,电话:021-64278221),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
二、快递的材料
1.《证明申请表》(样表见附件),表格填写完整并打印,签名栏需手写。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近期同底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一张粘贴于表格照片栏)。
4.原证书复印件(如有)。
三、其它事项
1.补办证明不收取费用。
2.在受理日期截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5月4日-7日,9:00-16:00)领取。
3.咨询电话:64278221。
附件:证明申请表